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整价格和政府指导价.以北京为例,一般来说,商品房市场的价格调整,舒适的住房使用政府来引导价格。前者的收费标准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实施政府指导价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格标准和浮动幅度,每两年公布一次。
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费用一般由以下各项组成:
(一)管理按要求提取的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
(二)物业共用部分及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财产管理区的清洁和卫生费用;
(4)绿化和维护物业管理区的费用;
(5)物业管理中维护区域秩序的成本;
(6)办公室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财产的共同部分、共用的设施、设备和公共责任保险的费用;
(9)拥有人所同意的其他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每月、每季度或每年收取物业服务费,但不能提前一年(不包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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