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用率过高,资金流动性紧张。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支持购房信贷的合理需求,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应急融资,并决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贴现贷款业务(“公共转移业务”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贴现贷款(以下简称“贴现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紧张、贷款不足的情况下,,借款人仍将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偿还本金和利息。商业贷款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由公积金中心向受托银行提供补贴。贴现贷款的使用,不仅可以使借款人享受的政策利率贴现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一致,而且可以解决公积金中心资金不足的迫切需要。
自2016年9月15日起,所有经营条件成熟并已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贴现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的受委托银行,其所承担的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可纳入贴现贷款的经营范围。
中心将采用贴现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灵活结合的运作模式,根据基金流动资金状况和相关承包商银行的密切合作,分阶段采用贴现贷款,即在资本流动性不足时,利用银行资金发放贴现贷款;资本流动性改善后,改用自有资金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于已批准和批准的贴现贷款,逐步转为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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