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购房条件,加大房地产优惠力度,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调整了限价商品房的条件,可以购买海口商品房的三个条件:
第一,原则上,申请人以家庭为基础申请购买,但年满25岁的未婚居民(包括)可分别申请;
(二)申请人在海口主要城区长期居住,或者在本市实际工作,缴纳三年以上的养老保险;或者在本市从事自营职业,实际居住五年(经工商主管部门和辖区派出所认证);或者实行本市人才计划,或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累计服务年限五年以上的就业合同;
第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购买的家庭成员没有自己的住房,或者自己住房面积(包括政策性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小于18平方米(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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