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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限购限贷新政 二套房首付提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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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晚,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升级。南京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要进一步加强对主要城区(不包括柳河区、丽水区、高淳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申请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应当自购房之日起两年内在南京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城市社会保险)。南京注册成年单身人士(包括离婚)在本市不得购房。

在信贷方面,通知要求居民家庭第一次购买普通住房(即从未购买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比率不低于30%;有贷款记录但在申请贷款买房时没有住房的家庭,如果有住房,但没有购房记录,或者相应的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应当调整为不低于50%;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80%。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品房贷款。

那是,购买限制:本地购买限制2套;外国购买限制1套,需要连续一年提供社会保障;本地成人一次性购买限制1套;贷款限制:第一次购买,首付不到1套,购买2套:首付50%1套,购房2套:首付80%。暂停第三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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