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月中旬正式征求公众对公积金贴现贷款政策的意见。今天,在谘询的最后一天,市民有意见可寄往节约储金中心电邮地址(gzgjj@gz.gov.cn)。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后,对政策进行适当、合理的修改和调整,经市政府审批后,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实施。这一惠及人民的政策,到今年年底就会走上这条路。
决定是否在每一年开始时贴现利息
根据草案,公积金中心应根据公积金的收取和使用、公积金存款与贷款的比率,以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轮候名单,适当控制公积金贴现贷款的规模。当公积金存贷款比率高于80%时,可启动公积金贴现贷款,公积金存款贷款比率低于75%时,应停止发放公积金贴现贷款;公积金存款贷款比率低于70%时,应更换公积金贴现贷款。年贴现贷款总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前年存贷比率和实际贷款情况计算,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每家承包银行的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按前年每家银行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金额按比例分配。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透露,计划在每年年初计划计入前一年的存贷款比率,然后决定是否启动公积金贴现贷款。
首先选择几个银行试点项目
根据意见书草案,受委托银行的贴现贷款利率,按照借款人与受托银行之间约定的利率执行,是指受托银行同时执行的商品房贷款利率;超过国家基准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贴现。借款人向承包人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有关资料;接受职工申请后,借款人应当对职工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然后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由此可见,承包商银行在实施贴现贷款政策上的重要性。
据悉,公积金中心将选择相关受托银行办理贴现贷款业务,目前广州公积金业务有十多家银行。公积金中心的有关负责人透露,该中心不会在所有银行开展相关业务,但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选择多家银行进行试点。
“贴现贷款”可自动转换为“公共贷款”。
根据草案的意见,当公积金存贷款比率低于70%时,应开始更换公积金贴现贷款。如何处理这件事?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这项业务的初步设想是,在这种情况下,职工的公积金贴现贷款将自动转换为公积金贷款,不需要职工签订附加合同,在现场办理手续。
贴现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息差,由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每月支付给借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需要先支付所有商业贷款利息,然后将利息和公积金利息的差额从公积金中心转移到雇员账户,后者有时间差。与公积金贷款相比,每月直接扣减,贴现贷款比较复杂,自动转换为公积金贷款,职工应该更受欢迎。
每月补贴不是固定不变的。
根据提交的资料,计算公式如下:贴现率=偿还贷款利息×(1-公积金贷款利率/商业贷款利率)
根据20年800000元的最高借款限额,企业年利率为5.4%,公积金年利率为3.5%。公积金每月供款4639.68元,商业月供款5458.01元。但是,申请营业的第一个月的利率是3600.00元,公积金的利率是2333.33元,所以利差是1266.67元。商业申请第二个月的利率为3591.64元,公积金利率为2326.61元,利差为1265.03元。(以此类推)申请营业的月利率为24.45元,公积金的利息为13.49元,息差为10.96元。
由此可见,由于拖欠款在减少,息差也逐月缩小,两者间的月支付差额为818.33元,因此贴现率不是每月818.33元的固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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