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起,公积金贷款收回和取消还款凭证,提前还款的任何一个网络的公积金中心,银行都可以处理公积金贷款的余额。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简化了业务环节,再次推出了一系列便捷的服务措施,全市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还贷,业务退出更省时省力。
每家银行公积金贷款都可以处理余额注销贷款。
在工行、中国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城市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要贷款未逾期,可申请撤回自己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每月住房补贴)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工人只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贷款账户在最近的选择任何公积金中心网络都可以处理,一个窗口在当时。同时撤回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配偶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证、夫妻关系证明同时办理。
提取及取消公积金贷款还款券
职工在2015年10月1日以后为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撤回住房公积金,不需要提供公积金贷款偿还凭证。雇员提供身份证,公积金卡可根据政策根据账户情况提取,提取金额不足的取款金额可多次提取,直至全额。
预缴公积金中心的分支机构应当办理。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自10月1日起,包括建设银行在内的所有公积金贷款将不再偿还给贷款银行。职工只需将还款资金预先存入还款预支卡即可。他们当时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的任何网络。该中心向贷款银行、公积金柜台、公积金网络自助机、公积金网站或委托单位代理人提供多渠道查询和打印还款计划、还款凭证、员工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有自己的身份证、代理身份证)。
信托撤销公积金贷款及增加5间银行数目
为了进一步便利住房公积金(投资组合)贷款工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再次扩大了接受委托和提取业务的范围。9月18日起,天津浦东开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盛京银行、北京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签订委托、提款协议后,可以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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