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符合规定提款条件的,应当提供住房公积金提款申请表副本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建设银行、工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一家银行、现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相应的证明材料副本一份(上述资料提供核实)。单位代理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核实正本)、住房公积金集体提款表(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退出申请表)和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代理人由他人代理的,还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核实原件)和公证。
提取公积金的目的是不同的,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不同的。
1.自置居所的非按揭购买:
1购买第一手房屋(自付款之日起两年内),应提供市(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具房产证书的,提供房产的财产证明),并提供购房发票。
购买二手房(自契据纳税证明之日起两年内),应当提供房产财产证明和契据纳税证明。
(三)土地征收补偿的购买增加住房面积的(自支付房屋款之日起两年内)的,应当提供房屋拆迁协议,并购买增加住房面积的发票。
购买拍卖行(自付款之日起两年内),应当提供拍卖交易确认书和发票。如果你已经办理了房产证书,你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和契税缴纳证明。
2.如果购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已偿还(在偿还期内提出申请),则出售和购买商品房的合同(如已签发房产证书,应提供房产的财产证明)、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以及购买房屋的发票(须为二手房提供契据纳税证明)。
(三)自登记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租房申请的,应当提供广州房屋租赁管理处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与单位签订的公共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或者与单位签订的公共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广州行政区没有自己的产权房,租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仅供本人提取)。
(四)自建房屋建设(在批准有效期内申请),提供城镇(乡)以上建设部门同意的土地使用证书(或房产证书),城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批准建设,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者收据。
(五)房屋改建或者建设(申请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提出)的,应当征得城镇(乡)以上城市建设部门的同意、增建批准、房产财产证明、建筑材料采购发票或者收据。
(六)自用住房的大修(批准有效期内的申请),应当提供城镇(乡)以上住房安全鉴定部门(或合格鉴定机构)出具的住房安全证件、财产证明、修缮费用发票或者收据。
7.退休或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必须提供退休证书(如果他们不离开,则提供退休证书,如果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不得提供退休证书)。
(八)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市以上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医院不能证明职工的残疾程度、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书)以及职工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证书。
(九)户口迁出城市,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户口已迁出或者迁往当地的证明,职工应当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0.如果你出国定居,你必须提供签证和护照。
(十一)非居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证明。
12.失业(或下岗)的人必须提供失业(或就业)手册或个人对社会保障的缴款清单。男性需要45岁(包括45岁),女性需要40岁(包括40岁),失业(或下岗)持续超过12个月。
(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撤资的,应当提供死亡职工死亡证明或者登记帐户证明,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继承证明(原件也应当提交中心)和继承人身份证。
14.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例订明的其他情况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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