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月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留证条例”,深圳居留证的使用与以往不同,即申请在深圳居住的能力和申请成为深圳居民的可能性。
此外,您还可以在深圳领取驾照,在深圳领取汽车执照,申请港澳通行证和签注,享受婚前体检,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
持有人可以依照国家和特别行政区的有关规定享有下列权利和利益:
(一)申请机动车驾驶执照,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手续;
(二)申请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和签名;
(三)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估补贴;
(四)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五)申请基本计划生育服务;
(6)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
(七)申请基本殡葬补贴;
(八)申请签发与其身份有关的居留证和证件;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益外,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益外,持有人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支持、基本公共教育和社会救助,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益除外。住房保障领域的相应权益。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持证人是残疾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是残疾人的,依照国家和特别行政区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特别行政区残疾人社会组织提供的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援助等权益。
第三十三条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年限等入境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居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