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业内人士表示,2011年广州限购限制后,买方和卖方必须签署“承诺书”,以满足购房者登记和转让房屋时的购房要求,这在一些地区已被取消。市住房管理局答复说,此举是为了简化政府程序。
2011年2月24日,广州限购细则出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书》明文要求,购房人在向房产地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供系列附加申请材料,其中一份材料就是《承诺书》原件。《承诺书》的核心是告知和要求正在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卖双方均知悉国家限购政策,并保证购房交易是在符合限购政策之内,无论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均要签署。但在上周三,按揭公司及中介公司前往天河区房管局、珠江新城市交登记中办理过户,发现已不用签《承诺书》。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称,为规范房地产登记业务,简化流程等,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优化受理规范和审核规范,其中在受理规范中原来需业主填写的用于保证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因相关内容已在网签合同环节中逐项填写提交,在转移登记申请表中亦要求申请人确认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因此,今后申请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无需另外填写此项资料。广州国土房管局将继续执行国家和市政府的限购政策,有关业务规则并无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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