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并调整了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
如果有一套住房,但没有住房贷款记录,或者相应的购买贷款已经解决,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率不得低于30%。
如果住房公积金存款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其相应的购房贷款尚未结清,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此外,对于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工人和家庭,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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